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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发临时禁制令 期间任何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据香港文汇网报道,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10月31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联网平台或社交媒体作出煽动暴力的言论。法官经紧急开庭处理后随即批出临时禁制令。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再提讯,期间任何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申请临时禁制令的律政司司长在入禀状中,要求禁止任何人在网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LIHKG(连登)和Telegram,有意图散布、传播、发布、重复发布任何资讯或资料,促进、鼓动或煽动任何人使用武力,非法对他人身体或财物造成损害。入禀状亦要求有关人等撤回已公开的资料。

本次已是香港特区政府部门第四度单方面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而成功获批个案。早前,特区政府或警方三度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包括要求禁止滋扰警察宿舍、禁止查阅区选选民登记册、禁止对警察及其家属“起底”,全部获高等法院批准。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社联理事长陈勇认为,特区政府早应采取行动,禁止这些发放仇警、教唆如何攻击警务人员、煽动参与各种暴力活动,及指挥暴徒如何破坏社会的平台,以杜绝暴力行为扩散。

他强调,其他国家及地区已将类似的、具煽动性的网上平台视为散播恐怖主义的温床,并予以严肃处理,建议特区政府可参考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经验,及在必要时申请延长禁制时间。

香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禁蒙面法推动组”召集人葛佩帆欢迎及支持法庭决定,相信禁制令将有助止暴制乱。事实证明,网上煽动暴力的言论推动了近来一系列暴力行动的发生,且不断升级,令香港变得越来越危险。

她续说,禁制令相比其他现行法例,举证比较简单,有助警方执法,相信禁制令对发布煽暴言论有一定阻吓力。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欢迎高等法院颁布临时禁制令。根据香港法例,网上行为尤其是煽动别人犯法的言论都需要负上刑事责任的。这次由法院颁布禁制令,能令公众更加清楚相关问题,有助公众明白网上行为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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