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4年财务造假以亿计被罚452万 李易峰、杨幂卷入其中
上市能造富,也会把藏在阴暗处的污垢连根带出。曾签约杨幂、李易峰、杨紫、贾乃亮等多位艺人的欢瑞世纪,为了顺利完成借壳上市,从2013年开始连续四年,通过虚增营收、虚构收回应收款项等手段给利润大肆“注水”,如今收到证监会惩罚。
11月4日晚间,欢瑞世纪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的处罚,欢瑞世纪及相关方将面临452万元的罚金。
11月6日,欢瑞世纪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化。公司将继续加强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有意思的是,欢瑞世纪股价似乎受此次处罚影响不大,11月5日下跌2.66%,11月6日反而上涨0.78%。在影视资产估值泡沫化的巅峰之时,凭30亿元成功借壳上市的欢瑞世纪,曾经风光无限,如今伴随着核心艺人频繁出走、业绩表现不如意、财务“地雷”频发、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增大等一系列问题,欢瑞世纪能否安全度过?
欢瑞世纪“四宗罪”波及杨幂、李易峰
欢瑞世纪公告称,2019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对于处罚决定书中的一系列违法行为,证监会责令欢瑞影视、欢瑞世纪,以及相关人员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根据罚款细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计算,此次欢瑞世纪及相关方累计被重罚452万元。此外,在此次公布的处罚书中,曾经是欢瑞世纪签约艺人的杨幂、李易峰均被波及。
在“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中,提到的涉案主体“上海轩叙”,曾是杨幂持股的公司,其曾持有上海轩叙30%的股份,2016年杨幂退出上海轩叙。而在占有资金方面所提到的“艺人李某某”则为李易峰。欢瑞世纪曾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李易峰确实曾在2015年2月份向影视公司借过180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李易峰已于2017年元月份向影视公司归还了这笔借款。
具体来看,欢瑞世纪造假分为以下:(一)提前确认多部剧营收,2013和2014年虚增营收9700多万。
1)欢瑞影视于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版权转让收入4905.66万元,发行收入141.17万元,同期结转成本2571.96万元(含2015年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增加2013年营业成本720.09万元)。
但实际上,欢瑞影视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签订的《电视剧〈古剑奇谭〉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晚于欢瑞影视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营业收入时间,且欢瑞影视在2014年6月27日才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古剑奇谭》母带交接工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
2)提前确认《微时代之恋》营业收入,且《授权合同》存在解除并退款风险。
欢瑞影视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影视节目独占授权合同书》(以下简称《授权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晩于欢瑞影视2013年12月确认《微时代之恋》营业收入时间,且《授权合同》存在解除并退款的风险,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此外,欢瑞影视不能提供2013年12月已完成母带交接的资料,不能证明2013年12月已完成母带交接手续。《微时代之恋》版权转让收入1886.79万元,同期结转成本846.1万元。
3)提前确认《少年四大名捕》营收。
欢瑞影视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签订的《电视剧〈少年四大名捕〉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晚于欢瑞影视2014年12月确认《少年四大名捕》营业收入时间,且欢瑞影视在2015年3月13日才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少年四大名捕》母带交接工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少年四大名捕》版权转让收入2490.57万元,发行收入298.87万元,同期结转成本1537.57万元。
综上,欢瑞影视2013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939.62万元;2014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89.43万元。
(二)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2550万元。
1)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文化交流中心(普通合伙)(原名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普通合伙),简称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
欢瑞影视与上海轩叙在2013年签署的《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欢瑞影视每年向上海轩叙收取演艺人员固定佣金,2013年约定的固定佣金为1000万元。欢瑞影视于2015年6月记账确认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万元。
经查,该笔回款来自于王贤民控制的银行账户,最终实际来源于陈援、钟君艳。陈援指定王贤民将该笔资金从浙江悦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账户转入曾某账户,并要求曾某通过上海轩叙将资金转回欢瑞影视,作为收回上海轩叙应支付的2013年的850万元固定佣金。
2)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1700万元,造成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万元。欢瑞影视与上海轩叙在2014年签署的《〈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欢瑞影视每年向上海轩叙收取演艺人员固定佣金,2014年约定的固定佣金为1700万元。欢瑞影视于2016年1月确认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1700万元。经查,该笔回款最终实际来源于陈援、钟君艳控制的公司。陈援安排其控制的欢瑞文化和欢瑞世纪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将1700万元资金转入王贤民控制的银行账户,请王贤民安排人员将这1700万元资金转入曾某银行账户,并要求曾某通过上海轩叙将资金转回欢瑞影视,作为收回上海轩叙应支付的2014年的1700万元固定佣金。
综上,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25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万元。
(三)三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60万。
按照2012年3月7日欢瑞影视与浙江天光地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连续剧〈掩不住的阳光〉投资合作摄制合同》约定及实际支付投资款的时间,2013年12月,欢瑞影视应该将2012年12月支付的520万元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但欢瑞影视直到2014年12月才由会计师将相关款项进行调整并计提坏账准备。欢瑞影视推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造成2013年少计提坏账准备5.2万元,2014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8万元,201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4万元。
(四)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四年超7400万。
陈援、钟君艳、欢瑞文化在本次重组交易前后均与欢瑞影视和欢瑞世纪构成关联关系。经查,欢瑞文化通过利用合作拍摄电视剧《铁血黑金》项目,从2013年3月至2017年2月累计占用欢瑞影视资金1200万元。
钟君艳及欢瑞文化利用向旗下艺人李某某借款事项,从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占用欢瑞影视资金1800万元。
上述事项造成欢瑞影视2013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7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4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7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5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6年半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30亿借壳上市 与明星进行股权绑定
作为在国内知名的艺人经纪公司,欢瑞世纪的前身是2006年成立的三禾影视,主要业务细分为电视剧、电影、游戏以及艺人经纪,其中电视剧业务占据公司业务的半壁江山。
彼时,欢瑞世纪董事长钟君艳、陈援分别现金出资255万元、245万元拥有公司51%和49%的股权。随后,公司进行了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到了2011年,三禾影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5年后,欢瑞世纪30亿借壳星美联合成功上市,正式登陆A股。
事实上,早在2011年下半年,欢瑞就着手启动上市计划。和大多数影视公司一样,为了留住明星艺人,欢瑞世纪也采取了股权绑定。杨幂、李易峰、贾乃亮等都曾是欢瑞世纪的明星股东。当时,杜淳和何晟铭就以1.2元每股的价格,分别入股了40万股和100万股。
随后,2012年,欢瑞世纪又先后引入了光线传媒与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人,为上市做准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杨幂第一次出现在欢瑞世纪的股东名单中,也是在2011年。当年,杨幂以1.2元每股的价格入股了30万股欢瑞股份。2014年杨幂又以每股25.35元取得了20万股。但杨幂并未赶上欢瑞世纪上市带来的财富暴涨机会。2015年7月,杨幂离开欢瑞世纪加入嘉行传媒,将上述股份以原价回售给了欢瑞世纪。
相比之下,李易峰、贾乃亮、杜淳和何晟铭则是大赚一笔。2014年,李易峰、贾乃亮分别以2.5元每股的价格获得欢瑞世纪20万股。欢瑞世纪重组成功后,星美联合2016年10月相关交易报告书(草案)显示,何晟铭、杜淳、贾乃亮、李易峰四位明星股东合计持有的发行股份为652.83万股,按照2016年11月9日股价高点时15.87元/股的股价收盘价计算,上述4位明星持股市值已超1亿元。
虽然成功上市让一众明星股东大赚一笔,但欢瑞世纪也作了相应业绩承诺。公告显示,公司将于2015年度~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共不低于10.69亿元,扣非净利润共不低于9.88亿元。但从此次处罚书中不难看出,为了完成业绩承诺,欢瑞世纪通过虚增营收、虚构收回应收款项等手段给利润“注水”。
核心艺人陆续出走 如今仅剩流量明星杨紫
明星光环的笼罩曾为欢瑞世纪带来了巨大利益,但当手中的“王牌”转身离开时,欢瑞世纪也逐渐陷入尴尬境地。
在最鼎盛时期时,欢瑞世纪分别与杨幂、杨洋、李易峰、赵丽颖、唐嫣、杨紫等多位一线艺人明星签署了合作协议或演艺经纪代理协议。凭借着这些“王牌”,欢瑞在影视圈中迅速“走红”,捧红了杨幂、李易峰的同时也赚得盆满钵满。尤其是李易峰,凭借2014年欢瑞世纪出品的一部《古剑奇谭》迅速走红。同年,李易峰也和欢瑞世纪签订了5年的经纪约。
欢瑞世纪相关公告显示,合同期前第一年,欢瑞世纪获得李易峰演艺经纪合约收入的30%作为佣金;后4年,欢瑞世纪获得李易峰合约收入20%作为佣金。以2016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李易峰个人收入为1.7亿元不难看出,李易峰为作为经纪公司的欢瑞世纪带来了不菲的利益。
但从2015年杨幂离开欢瑞世纪开始,欢瑞世纪核心艺人陆续出走,也让欢瑞世纪曾经引以为傲的艺人经纪开始走向落寞。
2016年,曾出演《盗墓笔记》的杨洋与欢瑞世纪解约;到了今年,李易峰与欢瑞世纪的合约于3月30日到期。从李易峰和欢瑞副总裁姜磊2019年3月30日的微博互动来看,双方并未继续续约,而是选择了和平分手。
目前欢瑞世纪手中握有的核心艺人仅剩杨紫。此外,公司还拥有任嘉伦、秦俊杰、茅子俊、颖儿、王劲松等40多位签约艺人。
业内人士分析称:作为当下最火的“90后流量小花”,从杨紫成立工作室、与家人一起成立影视公司一系列动作来看,合约到期后杨紫和欢瑞世纪续约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流量明星仅剩杨紫,未来欢瑞世纪艺人经纪业务将怎样开展?欢瑞世纪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将继续以剧集制作和艺人经纪为核心,强化主业。”
记者发现,在核心艺人的不断流失下,欢瑞世纪业绩不可避免受到一定影响,从2016年以后,欢瑞世纪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速下滑。2018年年报显示,欢瑞世纪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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