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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光污染 建议细化相关规定、加强引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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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开车,会车时被对面来车的远光灯晃花了眼;大半夜,附近大楼的灯光照得家里犹如白昼;艳阳天,大厦玻璃幕墙反射的强光让人眩晕……这些,都是生活中的光污染。

在一些地方的网络问政平台,光污染投诉举报较为突出。目前,防治光污染需要做的工作还不少,包括细化相关规定、提升认知程度等。

“这家店立了三块招牌,一到晚上就全部点亮,让人没法睡觉。”一年多来,四川成都市保和街道办一位居民深受光污染之苦,反复投诉后,城管、街道办和物业等多方努力,终于让商家降低了灯光亮度并缩短了亮灯时间。

玻璃幕墙、霓虹灯、远光灯、景观灯等,如果使用不当,都有可能造成光污染。资料显示,建筑过度反光或夜间过度照明,不仅会影响人的睡眠、视力、情绪,甚至会扰乱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光污染扰民,网络平台投诉多

“附近广告牌给小区造成了较严重的光污染,影响居民夜间休息。综合执法中队对该商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商家已经将其中面向小区一侧的招牌断电。”前段时间,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福锦路的陈志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投诉附近的光污染情况后,收到了整改回馈。

在成都,光污染引起广泛重视源于2017年发生在当地的一场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在与一辆面包车会车时使用了远光灯,导致面包车撞死路人。后来,交警认定货车司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除了被扣分、罚款,还需承担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

“光强度过大或在黑夜中频繁闪光,会引起暂时性光敏感度下降,眼睛会短暂地看不见。”成都爱尔眼科医院专家肖志全告诉记者,“在都市生活的人们大都有过类似困扰,只是人们很少将其与光污染的概念联系起来”,诸如住处附近彻夜通明的装饰灯光、对面来车的远光灯等,若引起视力不适或者影响情绪,都可以说是光污染。

“多数人经历的光污染,都能被归为扰民、违反公德的范畴。引发人身财产损害的严重光污染会产生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其他的处理方式大多以投诉为主。”成都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张蓉通过调研发现,在当前网络问政制度日趋完善的情况下,通过地方论坛、问政平台等网络平台投诉,是多数人面对光污染的主要维权手段。

专家建议细化相关规定、加强引导宣传

“从目前各投诉平台解决问题的方式来看,光污染问题主要按照城市管理、邻里纠纷调解等模式处理。”张蓉表示,环保法规定,发生光污染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在环境民事诉讼方面,我国尚未制定专门法律对光污染情况作出细致规定。

“生活中的光污染纠纷,多由城市管理部门调解或责令整改。”张蓉表示,由于光污染造成的损害难以量化,而且往往非常轻微,很少由环保部门直接介入,而是由城管、公安等部门管理。

光污染治理,并非完全无章可循。西南交通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徐兴祥告诉记者,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涉及交通、建筑等领域的管理规则,实际上已经对光污染有所涉及。比如《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对公共照明设施的强度作出了规定,《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也对电子警察的补光强度作出了规定。

徐兴祥建议,可以对这些专门领域的规定作出与时俱进的修改,对光污染的规定进行细化。在立法以外,各部门应该通过对光污染行为的执法方式加强引导和宣传,从法律和社会公德两方面,来敦促人们真正了解防治光污染的理念。

改进材料、科学管理,建筑类光污染可大大减少

目前来看,光污染治理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些地方已在进行有效尝试。

走进成都高新区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工地,钢筋焊接作业随处可见。在楼层较高的焊接点,搭建着几处黑色防护棚。项目总工杨伊浩告诉记者,在超高层建筑进行钢结构、幕墙钢龙骨等高空焊接作业时,会因弧光外泄造成光污染,而在焊接区域外部搭设焊接防护棚,能有效防止这类情况产生。

“我们规定,现场大灯高度不能超过工地围墙3米,灯具需带遮光罩,照射方向也不能朝向周边居民区。”杨伊浩表示。

“目前建筑项目本身也比较注意玻璃幕墙的问题,尤其是超大建筑。”成都市金花桥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波告诉记者,地方建委、街道办等部门对属地内的施工项目做安全提醒时,都会强调光污染、噪声污染等防治。

杨伊浩表示,为减少光污染,现在的玻璃幕墙许多采用毛层玻璃,可见光反射后,即使正眼盯着看也不会不适,“一些超高层、大型展馆等项目还会采用双层玻璃,在内侧贴上深色吸光材料,避免反射光影响附近居民。”

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改进材料、科学治理,建筑类光污染不但可根治,而且能兼顾美观。通过咨询成都多个街道办的综合执法部门,记者获悉,目前关于光污染的几大类投诉中,建筑幕墙类投诉近年来有所减少。

标签: 光污染 加强引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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