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海关近日查获1起港籍司机利用两地牌小客车藏匿走私黄金44千克出境案,初估案值逾1000万元人民币。
7月3日傍晚,深圳湾口岸客运出境车道,海关关员在对1辆前往香港的两地牌小客车进行机检检查和现场人工查验时,在该车中央扶手箱位置发现一个特制暗格。经进一步开拆检查,从中查获金砖44块(1千克/块),重量共计44千克,价值逾1000万元。面对这一堆被查获的黄金,该司机也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名司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属于限制出境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涉案黄金没收后,将会在案件侦办结束后进行依法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一律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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