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再次明确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的主要指标和标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熊丙奇:要达到这个目标,形成政府对投入学前教育经费的强制约束,最好的办法是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我建议,至少将小学前一年的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这样既能保证孩子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也能保证不愿上3年幼儿园的家长得到一定的自主权。以义务教育标准来发展学前教育,还能够明确学前教育教师的编制及待遇问题。
储朝晖:这次的《评估办法》实际上对幼儿教育的督导起到了更加规范的作用,但在短期内很难落实。其中有财政补贴的问题,也有幼儿园教师素质的问题。
要想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首先要让更充足的资源进入幼儿教育。只有资源充足,有适度的竞争,质量才能提高。如果成了单一的稀缺资源,质量就不会高。因此,要让更多的幼儿园办园主体与多样性的经费进入学前教育领域。
记者:《评估办法》明确提到财政投入要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同时要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熊丙奇:要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就需要国家增加供给,提高公办园的比例,发展普惠幼儿园。一是政府加大投入,增加公办幼儿园的学位;二是政府加大对现有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像北京等地方都已经明确把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
然而,政府投入的力度还是取决于当地政府,这就造成了各地水平不一,有的地方政府比较重视,学前教育经费占整体教育经费的比例可能达到8%至9%,有的地方可能就只有2%至3%。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任务,不增加投入,导致表面上普及普惠,造成挂牌办园的情况。要保障政府投入,必须建立政府拨款的机制。
记者:《评估办法》还明确要求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规定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熊丙奇:要从根本上解决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还是要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如果政府在要求办普惠园的同时,又没有提供足够的补贴,就会导致幼儿园教师待遇低,从而吸引不到优秀的教师。
储朝晖:要跳出原来“铁饭碗”“大锅饭”的体制,政府要承担责任。如果政府承担起责任,给予足够的补贴,也就不会产生编制这样的外部需求。
记者:此次《评估办法》还提出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督导评估程序。这也是最引人关注的部分。
熊丙奇:目前已经有相关的政策标准,但有些民办园转普惠性幼儿园时,没能根据幼儿园的特色和历史进行合理的转变,导致教学质量下滑。因此,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监管和调整。
还有些地方存在标准过高的情况,比如场地、师资等要求,很多幼儿园达不到这些要求,就只能作为“非法幼儿园”存在。这就涉及幼儿园的设计标准建设问题,标准过高,幼儿园供给资源不足,同时对幼儿园的需求很大,导致幼儿园的监管失灵。
落实监管的关键还是要保证有关部门履责。除了要求行政评估督导之外,还要发挥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目前我国整体还没有形成对学前教育的正确认识,部分地区还没有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还有些地区可能存在总体教育机构不足的情况,那就应该结合中西部地方的情况,建立转移支付机制。比如,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补贴占多数,地方政府占少数,东部地区地方政府占多数。同时还要强调省级财政的统筹,对那些基础薄弱的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来保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对于乡办幼儿园,限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可以由上级部门进行统筹,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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