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老板老范介绍,这些再生纤维主要用于工业。他们的货物多用在传送带以及工地的保温被的生产上。按照《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厂家必须明确记录这些生产原材料的来源以及产品销往的去处。
老范提供的两本台账上,记录了今年3月份到5月份他的工厂进出货情况。在进货台账上,需要注明货物来源、电话、时间等信息。在销售台账上还增加了使用用途和产品等级的栏目。
虽然省质监局已经公开为东留曹村“证明”,但东留曹村20家再生纤维厂目前依旧要关闭。原因不是出在产品生产上,而是企业手续有问题。
北青报记者从深州市国土局查询得知,目前工厂所占用的土地属于工业用地,在工商局网站上,也查询到了这些工厂的营业执照属于“存续”(即在营、开业、在册)状态。问题出在哪儿呢?村支书汪瑞岭说,这些工厂始终没有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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