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条稳外资措施将出台 为外商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环境(权威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近期印发,29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为重点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意见》结合利用外资的新形势,以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为重点,以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为目标,从4个方面提出了20条稳外资政策措施。
深化对外开放。继续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等。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优化汽车外资政策,着力营造公平经营环境等。
加大投资促进力度。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提升自贸区建设水平,提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平台引资质量,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
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降低跨境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便利度,优化外资项目用地审批程序。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构,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支持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等。
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近年来,我国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叶威表示,《意见》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为着力点,围绕三方面出台一系列措施:提高新开放领域准入环节的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透明度。
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说,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前,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保持在22.5个月左右,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5个月以内,审查效率处于国际第一梯队的水平。将进一步推动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利用外资的各项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人王绍双表示,《意见》对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作出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资企业实行歧视待遇,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品牌等。
利用外资规模稳、结构优,大项目多
今年前9月我国利用外资达到1008亿美元,同比增长2.9%。王受文认为,规模稳住了,结构也得到了优化。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占整体利用外资30%,增速达35%。
结构优化还体现在5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的增长,今年前9月同比增长了12.6%。特斯拉在上海的超级工厂,今年1月开始施工,现在已经完工进入了试生产阶段。安徽合肥的康明斯发动机项目、广东湛江的德国巴斯夫项目、浙江宁波的瑞士英力士化工项目……这些大项目到中国来,充分反映了外国投资者对中国长期投资的信心。
王受文表示,整体看,我们对今年外资稳规模、调结构充满信心,对2020年吸引外资的前景也是乐观的。下一步,要抓紧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从而为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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