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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阶段还有10天结束

北京市2019年积分落户申报阶段还有10天就要结束了。9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积分落户职住区域指标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提示部分申请人需在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2日期间,到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出示房屋租赁合同、实际居住凭证等材料,还要提交一份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的承诺书。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规定,职住区域指标是指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或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北京市其他行政区域,达到规定年限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的《关于积分落户职住区域指标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填报职住区域指标并经系统在线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转移前以租赁住所形式居住在城六区的,需在本次积分落户申报阶段结束后,于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2日期间,向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出示相关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 (应与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上的备案信息一致,窗口留存复印件);实际居住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窗口留存复印件):房租支付原始凭证(应与承租人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一致)或租赁居住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凭证等足以表明申报积分落户涉及租赁居住期间实际居住的材料;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字,窗口留存原件)。其中,承诺书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下载。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强调诚信原则,填报职住区域指标相关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该指标不能积分。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的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已于5月22日开通,申报时间为期60天,到本月20日结束申报阶段,之后进入审核汇总阶段,各部门将对申请人填报的各项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申报阶段结束后,系统将关闭注册申报功能,届时将不能再进行填报,已填报的积分指标也无法再修改。因此,尚未注册、填报信息的申请人需抓紧时间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也要及时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

另外,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今年积分指标填报完成后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交或撤回修改,无需用人单位帮助提交。但由于单位注册需要在个人申报前完成,所以尚未注册的用人单位也要尽快注册,并将注册码告知本单位名下每一位积分落户申请人,同时及时确认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关联申请,为申请人预留出填报指标信息的时间。

标签: 北京市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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