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
依法精准防控疫情 依法化解疫后综合症 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
4月21日下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省委党内法规制定计划》《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实践,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依法化解疫后综合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王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我们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要深刻总结疫情防控经验教训,加快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防控不动摇,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包括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在内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进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立法工作,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规章体系,加快推进《湖北省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建立立法修法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推进立改废释工作;要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打通“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注重法治先行、制度衔接,构建依法行政、职责明确的政府治理体系。要强化法治实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法治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要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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