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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输入病例激增 闭环式管理严防境外输入

各地政策措施不同步不衔接或留下输入性病例防控盲点

闭环式管理严防境外输入

● 加强境外输入性病例的防控工作成为现阶段疫情防控重中之重,只要是进入我国境内的自然人,都要遵守我国疫情防控规定

● 各地防疫政策措施不同步、不衔接,可能会留下输入性病例防控的盲点,也可能使得各地多头防控,缺少统一部署,以致基层防疫人员顾此失彼,让病毒钻了空子

● 通过更加严格的筛查,更加严格的集中管理,更加严格的闭环衔接,进一步织紧、织密、织牢防控网络,才能做到“百密”而无“一疏”

3月21日深夜,陈先生走出上海虹桥机场航站楼。想起此次回国经历,他长吁了一口气。

陈先生一直在泰国工作。3月份,国内疫情明显缓解,陈先生决定前往广西南宁联系业务。可在网上购票时,他得知按照广西目前的规定,境外抵达南宁的人员需入住指定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正当陈先生纠结是否回国时,有朋友提醒他,全国各省市的入境隔离政策措施并不完全一样。陈先生在网上搜索发现,果然有好几个省市对泰国入境没有隔离要求。于是,陈先生以最快的速度购票,登上曼谷至上海的航班。入境后,经过3个多小时的检查,陈先生从上海虹桥机场航站楼自行离开。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得知,我国各地入境人员目前仍在增加,境外输入性病例的防控工作成为现阶段疫情防控重中之重。

有专家认为,必须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卫生条例》等要求,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入境口岸传播扩散。并且,全国应统一部署对入境人员的防控措施,避免因各地防疫政策措施不同步、不衔接而留下防控盲点。

境外输入病例激增

多头防控标准不一

经过两个半月的举国鏖战,我国的疫情防控取得一定成果,全国多地连续多日无新增确诊病例。3月12日,国家卫健委宣布: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疫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

目前,境外输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并成为非湖北地区主要新增病例来源。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消息,截至3月24日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74例,涉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甘肃、广东、浙江、宁夏、河南、山东、云南、广西、陕西、四川、黑龙江、福建、辽宁、江西、江苏、河北、江西、内蒙古、吉林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这意味着,境外输入病例在数量增加的同时,覆盖省份范围也在扩展。

不过,对入境人员是否需要一致进行隔离,我国尚未完全统一。隔离与否基本上都是由各省市自行规定。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各省市入境政策措施后发现,入境人员是否需要隔离的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入境前不论去了哪些国家一律进行隔离。比如,江苏省自3月23日起对所有入境人员采取集中医学观察14天措施(条件不允许的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北京从3月25日起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入境措施,对于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也要先到集中观察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后再转送居家观察;另外,14日内从其他口岸入境进京的人员,乘坐飞机或火车进京的,到达场站后,需及时前往现场设立的集合点(各个区在现场都有相应的集合点),配合做好接转工作。

第二类,入境前有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要隔离。贵州省规定,对于重点疫情发生地区来黔返黔人员和14天内有重点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

第三类,入境前有过有疫情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需要隔离。比如,海南省要求,自3月16日起,所有境外来琼人员在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原则上均转至入琼口岸地(海口、三亚、琼海、东方)设立的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还有些省份除对来自14天内有疫情严重的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人进行隔离外,对从非疫情高风险国家或入境人员也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比如,上海市规定,对非重点国家的航班全力实施100%登临检疫,对非重点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沪人员实施100%体温监测、100%流行病学调查、100%健康申明卡审核、10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

此外,《法制日报》记者发现,对于从其他地方中转入境后是否需遵循最终目的地的隔离政策措施,有些省份未作明确规定。

日前,重庆一女子拒绝隔离并爆粗口与防疫人员产生争执,引起网络热议。起因就是该女子想通过入境中转的方式,从泰国飞上海,再从上海飞回重庆。按照上海虹桥机场的规定,她无需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但到了重庆后,她被告知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该女子认为自己不属于需要隔离的对象,与防疫人员发生争议。

入境人员因对防疫政策措施不明晰产生误解导致的类似事情还有很多。

有评论称,各地防疫政策措施不同步、不衔接,可能会留下输入性病例防控的盲点,也可能使得各地多头防控,缺少统一部署,以致基层防疫人员顾此失彼,让病毒钻了空子。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只要是进入我国境内的自然人,都要遵守我国对疫情防控的规定。“由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持续蔓延,要求所有入境人员一律强制隔离14天,限制入境人员的活动范围,有利于缩小确诊患者的接触范围,减少密切接触者的数量,防止因输入性病例引起大范围人群的感染。”

根据疫情综合判定

划分境外风险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各省隔离政策措施中多次提到的疫情严重国家、重点国家等,《法制日报》记者并未从官方资料中找到明确的划分依据和标准。

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外交部近日发布的公告,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德国、美国、瑞士、英国、荷兰、瑞典、挪威、丹麦、奥地利、比利时、伊朗、韩国等被列为高风险国家。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将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旅居史作为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必备条件的省份所列出的疫情严重国家,都会包含以上国家。

根据此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划分了疫情风险等级。以山西省为例,其划分的低风险区是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的区域。中风险区是指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的区域;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区域。高风险区是指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的地区。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综合已被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列入高风险国家的确诊情况,境外风险的划分应该也是按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聚集性疫情分布情况及疫情流行趋势综合判定划分。

严格筛查集中管理

织密织牢防控网络

随着入境人员持续增加,好的防疫政策措施是严防境外输入的关键。

近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司长林伟表示,海关对所有出入境人员实施百分之百的查验健康申报,全面开展体温监测筛查,严密实施医学巡查。对于其中有症状者,或者是来自于疫情比较严重的国家或地区,或者是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以及实验室检测。

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仅靠这些还不能够应对所有的境外输入性病例。根据北京等地通报的境外输入性病例的情况,有相当一部分入境人员在入境时没有出现发烧、咳嗽等明显症状,在之后的隔离过程中或者回家后出现不适症状,核酸检测呈阳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称,针对无症状感染者,在防输入时应该有几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口岸,通过体温检测,第一道防线能够筛查出约三分之一的病例;第二道防线是14天观察,能够追踪到接近三分之二的病例;第三道防线是14天隔离后回到居所的持续观察。这三道防线对于防范输入性病例的再流行,能够起到一定防护作用。”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在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通过更加严格的筛查,更加严格的集中管理,更加严格的闭环衔接,进一步织紧、织密、织牢防控网络,才能做到“百密”而无“一疏”。

黑龙江省的防控措施可以作为一个参考。黑龙江省要求所有由北京入境前往黑龙江省的人员,省、市(地)接运工作组负责人员信息登记,引导其填写承诺书、申领“龙江健康码”并一律设为“红码”,信息整理后推送相关市(地)指挥部。严禁入境人员自行返回。由北京市入境前往黑龙江省的人员到达后,由到达市(地)指挥部负责转运至指定地点实行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要进行核酸检测。特殊风险人员和隔离期间出现症状人员,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排查和诊治。

有评论认为,黑龙江省的防控措施既统筹协调了公共资源,又保证了入境全过程无漏洞。

3月5日,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表示,应对疫情的各项举措,中国将对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在当前形势下,中国各个地方依法依规,根据当地的疫情防控需要,同时考虑国际疫情形势的发展,对于来自疫情严重的国家或者地区人员入境后采取有关的检验检疫和防控措施。各地做法由各地根据需要来确定。比如测量体温、14天居家或集中观察等。”

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林鸿潮也认为,对于入境后的隔离方式,应允许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调节空间,比如居家或者集中医学观察是可以选择性适用的。一方面,每个地方的入境人员数量不同,面临的压力不一样;另一方面,每个地方的公共资源和应对管理能力水平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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