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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低保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00元

为贯彻落实2019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昨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00元。

全市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据了解,截至第一季度,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4552户、42495人,城乡特困人员12265人。

为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郑州市民政局测算了我市低保标准调整范围。而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全市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市民政局经与市扶贫部门对接,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月700元;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490元。

按照70%核定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不计入家庭收入,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原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分为A、B、C三类,分别按核定低保标准的100%、80%、60%发放低保金。

符合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四个条件的低保对象,家庭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按照每人每月700元发放低保金;家庭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490元发放低保金。

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同时提高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同时实行一体化,新调整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家庭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特困供养对象,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特困供养对象,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8820元。

标签: 郑州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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