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经济普查的基础上,调整数据并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解决省级数据相加大于全国数据的问题,更在于依照一个统一口径和标准,更加科学和精准地确定各地的经济总量及结构
自1月下旬以来,各省区市陆续发布了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整的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以及按照统一核算口径核算的2019年相应数据。有媒体注意到,2018年的数据调整后,一些地区的经济总量与调整前差异较大,上调或下调幅度达到两位数。
经济普查是列入我国周期性普查制度的一项重要普查,也是普查制度中与经济总量关系最为紧密的一项普查。由于经济普查将平时没有以全面统计调查方法加以统计的第二、第三产业单位“一网打尽”,所以普查后调整全国和各地的经济总量是一个“规定动作”。
此次调整数据还有一个特殊背景,即地区生产总值全国统一核算改革。作为一个反映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新创造价值的综合性指标,GDP要经过一个复杂的核算过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总量庞大,地方党委、政府肩负着发展地方经济的使命,多年来我们将GDP核算到第二级甚至第三级。由此,出现了下一级相加长期大于上一级的状况。过去查处的一些统计违法案件也揭示,统计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弄虚作假问题。
2017年6月份中央深改组第36次会议通过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明确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下算一级,由国家统计局对省级数据统一核算。以2018年12月31日为时点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恰为实行统一核算改革提供了重要且关键的契机。在普查结束之后,按照经济普查惯例和核算改革方案,调整2018年全国和各省区市经济总量,并在此基础上确定2019年的初步数据,可谓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在完成经济普查的基础上,调整数据并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解决省级数据相加大于全国数据的问题,更在于依照一个统一的口径和标准,更加科学和精准地确定各地经济总量及结构,分析各地经济在全国整体经济中的地位及彼此间的联系、影响,判断和认清各地经济发展进程中的趋势、特点和问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要理性看待统一核算后的数据调整。GDP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确实能反映一定的问题,但也不能单纯依靠GDP来分析经济形势。统一核算解决了此前可能存在的重复统计问题。但是,一个大型法人单位由所在地统计,其下属分散在不同地区的生产经营单位,也会对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影响。更需要强调的是,我国各省级行政区划地域面积不同、人口规模不同,经济总量并不具有很强的可比性。且各地地理位置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功能定位不同,即使计算人均指标,也只能作为一种参考。因此,需要统筹考虑,坚持全国一盘棋的思想。
所以,各地党委政府应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科学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看待统一核算后的本地数据,不简单以GDP论英雄。当下,要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不误。着眼长远,应把工作重点放到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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