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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 引发关注

近日,有媒体曝光长途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12日发布警示通报称,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对查明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1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宰客”的长途客车》为题,曝光了沪昆高速公路沿线贵州铜仁、湖南湘潭、江西上饶境内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引发关注。

对此,交通运输部发布通报要求,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央视曝光的问题,要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对查明的相关问题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立行立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打击敲诈勒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通报指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组织摸排辖区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为长途客车旅客提供就餐、临时休息的场所,汇总形成本省(区、市)场所台账。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对其经营资质、安全、卫生、消防条件和价格行为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旅客提供优质、价格合理的餐食,确保环境安全。

通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和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所属经营者逐车梳理中途停靠地点,原则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靠,尽量避免到高速公路以外地点就餐、停车休息。对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客运班车,要督促经营者落实要求申请开展接驳运输,减少中途停车时间。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遵守职业操守。

通报要求,对伙同饭店经营者“宰客”、收受回扣的司机,及时停班,开展专题警示培训;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调离客运驾驶岗位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要求,各地道路运输协会等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单位推行服务承诺,积极倡导合规守法经营,为旅客提供诚信服务。

根据通报要求,各地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服务中心将强化话务人员培训,高度关注此类投诉举报,确保相关投诉举报件件有核查、件件有回音。

标签: 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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